2015年6月23日 星期二

賣一張CD歌手賺多少?

這篇 http://blow.streetvoice.com/pro/質疑串流服務?不如先質疑中華電信!-陸君萍的/
中有這段
透過唱片公司發行,歌手演唱、創作,所得比例約15.4%(錄音10%、詞曲5.4%)
CD一張假設400元,以批發價240元計
一張CD,歌手所得約37元
一張CD裡10首歌,若僅論一首歌曲,歌手所得約3.7元

50萬張就是1850萬,這可能是歌手辛苦一年的成果,很多嗎?
能賣50萬張的有幾人?
賣唱片真的能大賺嗎?

我以前在數位音樂平台工作,當主流藝人發片時,是平台本身必須去提案,從當紅的藝人手中搶下獨家,然而現在的立場反過來,經紀新興和獨立的樂團,就是我們要想方設法以手中的資源和平台交換,如果是沒有經紀體系支撐的獨立樂團,發片時也沒有人力、腦力去想宣傳方案,僅只是把歌曲上架,這樣幾乎不可能讓新的聽眾發現他們的音樂。我認為串流平台對獨立樂團有幫助,只是為了要取得他的幫助,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。
總是比沒地方發表好,像伍佰那樣掃學校唱到聲道出問題就累了...
一個已經確知人們不再購買實體唱片也不再那樣聽音樂的時代,唱片公司應該主動去尋找新的獲利模式,而非執著於「實體唱片銷售量下滑」、「數位發行收益有限」,指責消費者不再購買音樂,尤其人們對於音樂的需求整體而言是升高的。在這個時代找到獲利的模式,不就是販售音樂的人應該要做的嗎,那有什麼好抱怨的呢?
過去全台灣曾風聲鶴唳的追查、掃除盜版、對地方卡拉OK嚴格收費,在盜版似乎被成功打擊的同時,很多不接觸網路的聽眾,也因此與現代的音樂失去連結,在沒有合理的談判與收費基礎下,音樂產業將部分群眾與音樂隔離,鬧區的商店不能放歌了、夜市不能放歌了,生活與流行音樂的距離越來越遠,很多的人根本不知道出了什麼新明星、發了什麼新專輯。因此現在的音樂市場只能以會使用網路的年輕一代為對象,彷彿其他人都不再聽音樂了,市場衰敗,唱片公司的消亡是否也要自行負一部分的責任? 
最後這結論很怪異...
我覺得最不合理的環節根本在於中華電信,無論是消費者還是串流業者兩方,都必須支付大量金額在網路費用上,但卻都沒有得到相應的品質,如果我們真的要在這整個環節找到降低成本提高消費的方法,甚至是台灣的文化產業要進步,我必須說,要解決的根本是中華電信。
CD quality音樂bit rate多少?
16 x 44100 x2 = 1.4112 Mbps
都會地區的ADSL都遠超過這數字,3G手機也很容易超過這數字,
問題該反問業者吧?
為何就是不在線上賣CD quality音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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