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月14日 星期四

營業場所、公開場所放音樂都要付錢~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8%91%97%E4%BD%9C%E6%AC%8A%E6%83%A1%E6%B3%95%E4%BE%86%E4%BA%86-%E5%85%AC%E5%85%B1%E5%A0%B4%E6%89%80%E6%92%AD%E6%94%BEcd-%E8%A6%81%E6%8E%88%E6%AC%8A-215008922.html

真是太~~~~好了~~~
請警察嚴格執法!
從此台灣再也不會四處都是吵死人的沒頭沒腦的音樂囉~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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