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12日 星期日

由出版業談到音響代理

https://news.readmoo.com/2015/09/11/oc150911-its-late-to-cumulative-content/

出版業一向說出版屬於內容產業,自己是內容業者,但放眼望去,每家公司做的幾乎都是內容代理的生意。不管是翻譯書還是自製書,攤開合約一看,合約有效期五年。五年期滿,書還是不是你的書呢?除非你續約,要不然大部分時候合約結束,書歸作者,權利返還,出版者只會剩下「本書已絕版」的痕跡,紀念自己曾經做過這件事。
這就像其他商品的代理,花了很多錢與時間打廣告,
那天,原廠說,不讓你代理了...bye bye...你啥都沒剩下...
各位音響迷,你口中說的音響名牌,可是過去多少代理商廣告砸出來的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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