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19日 星期四

台灣影視產業工時/薪支

https://blog.addmusic.tw/2018/01/16/%E7%94%A8%E8%82%9D%E6%94%AF%E6%92%90%E5%A4%A2%E6%83%B3%EF%BC%81%E5%8B%9E%E5%9F%BA%E6%B3%95%E4%B9%8B%E5%A4%96%E7%9A%84%E5%BD%B1%E8%A6%96%E5%8B%9E%E5%8B%95%E8%80%85%EF%BC%9F/

薪水計價方式分為三種:跳班制、月薪制,還有按件計酬。跳班制是把一天 24 小時分為八小時、六小時、六小時、四小時,也就是俗稱的「8664」,薪資每班價錢相同,隨工時累計到最後 4 小時,單位時薪相較第一班 8 小時高出兩倍,時薪因此相對增加,算是某種加班費的概念。這樣的計價方式,通常製片為避免超支,會抓緊時間,自然比較少有超時工作的情況。這樣的計價方式通常見於拍攝期短、製作成本高的案子,如廣告、MV 拍攝等等,對於自由接案者來說算是較為合理的工時計價方式,但對於製片公司內部員工,要配合廣告拍攝時間與流程,正常的上下班時間幾乎是不可能的情況。「一天可能需要工作14、15個小時,常常凌晨4、5點就要集合,一路工作直到深夜12點,隔天還是得到公司報到,只能在馬桶上偷睡覺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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