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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和採訪對象的關係。我會形容為:與鯊魚共游。為了獲取消息來源,記者必須和路線上的權威人士共舞。採訪對象基於權力、理念的擴張,對媒體人的期待是夥伴、共生關係。聽話的記者,我才給你狗骨頭。反正你想傷害、持平報導,做新聞界的黑羊,我就用漏行聞(把好的消息,只給其他媒體)或威逼長官讓你調線來讓你聽話。
有些枱面上的「大記者」,跑新聞的簡單邏輯,就是伺候好所屬政黨和陣營就好了。當他們的傳聲筒,這樣新聞就跑不完了。所有消息都只放給我。我都寫對方想說的、好聽的就好了。這樣是記者嗎?或政治的附庸。台灣言論市場有類威權體制的「侍從媒體」現象,記者與威權政府、庇護政黨保持默契,共生互利。媒體人透過評斷或報導技巧來控制社會輿論,以保護政權或親近政黨。政府或政黨、侍從媒體互以政策、資金補貼、通告費作為回報。形成多個綿密的政媒集團。
音響勒?廣告費誰付?
有人說某高價音響品牌是大廠牌⋯試問,Audiolab, Cambridge vs 那所謂大廠牌,哪家的生意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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