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誌上提到,許多人聽到歌劇就掩耳而逃...
我也差不多...
這是怎麼回事?
軍隊大單位集會時,下個口令必須拖很長,否則聲音傳遞的時間差會導致動作不一致,
這口令聽來就像是唱歌一般,我猜歌劇、京劇、歌仔戲...這些以歌唱為形式的戲劇也都是同樣的道理...
在沒有擴音設備的年代,要讓大場地的觀眾都聽見,只能以共振法發出,因此就轉成了歌唱形式囉...
那樣的唱法,當然不可能傳達如今那種絮絮私語式的細膩感情,
音量往往是忽高忽低,差異極大,聽來就成了壓迫與刺耳囉~
就以卡門第二幕Les Tringles Des Sistres Tintaient來說,
最後那段歌聲瞬間拉高,由平均-30dB,衝到-7dB,高了23dB,幾乎是十六倍音量,
若原本音量調在平均70dB(差不多大聲說話的音量),拉高23dB,就成了93dB!
80dB已經都覺得很大聲了,何況是高了13dB,四倍以上的音量,這實在是太高了!
更何況是人耳最敏感的中頻--歌聲!
當然要掩耳而逃啊~
另一方面,歌劇中的詠嘆調,這根本是首獨立的歌曲,例如Habañera,
平均音量為-18dB,拉高到-3dB,也不過是15dB,四倍多的差異。
聽來自然舒服多了~
要不然前兩年Paul Potts哪能靠一首公主徹夜未眠一舉成名?
竊以為,留聲機發明後一百多年了,還在搞那些因為技術上而不得不然的事,
未免本末倒置了....
正如攝影發明後,繪畫便脫離傳真的要求,進入純藝術的領域,
毋需那些各式各樣看也看不懂的共振發聲技巧,任何人也都能領略人聲之美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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