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23日 星期四

感知與認知

除非hack進某人的神經系統,我們無由得知其人的感知如何,眼前僅能由其人的認知間接推測其感知,如下例:

A:你有沒有聽見那個xx聲音?
B:沒有啊~
A:我說的是那個xxyyzz的聲音啊~
B:喔,你說的是那個啊...

又另例:

C:你有沒有聽見個xx聲音?
D:沒有啊~
C:我的耳鳴大概又發作了...

所以説,某人說他聽到啥,他人憑藉自身感官不能說其人唬爛;
某人說他沒聽到啥,他人憑藉自身感官也不能說其人耳背;

聽見或沒聽見,一翻二瞪眼尚且如此,倘若牽涉比較級,比較大聲、比較小聲、比較快、比
較慢...這大 vs 小,快 vs 慢,必然得有二個被測物之比較,但往往E音響迷比的是他腦中的XX音響,F音響迷比的卻可能是他腦中的YY音響,這不是雞同鴨講?
雞同鴨講也不是不行,但倘若F硬要說E說的無理呢?嘿...那就好笑了...F可能根本沒聽過XX啊...容或F聽過XX,可能當時整個系統又是XX+ZZ+HH與E聽的組合完全不同...

又如比較沈、比較猛、比較亮、比較通透...這種呢?顯然更是複雜了...
何謂沈?何謂猛?何謂亮?何謂通透?這大概得要先來個定義與範例解說了...

夏蟲不可語冰,但你確定你不是那蟲?
這可是歧視啊...

或許是填鴨教育、威權文化導致,許多台灣人言談中往往流露出唯我獨尊的態度,有意無意的貶抑他人言談,未曾意識到人人皆有其眼界、見識極限,誰都不是真理;
客觀事實可以科學方法驗證、辯論,對於他人的主觀認知,你我任何人只能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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