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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otify 當年為了獲得正版音樂,必須做出許多讓步,包括:
• 唱片公司擁有高度的定價權,可自行決定是按訂戶總收入的比例來抽成還是按串流次數來計價。
• 唱片公司可先預收前金,且可要求若 Spotify 的營收低於預期必須繳保底費用。
• 唱片公司可獲得立即、或是未來以折價方式購買 Spotify 股份的權利。
• 唱片公司擁有最惠國待遇,亦即只要其他家公司的條件更好,該條件將適用於所有擁有此待遇的唱片公司。
嘿⋯大唱片公司賺翻了,個體戶在四處哭訴Spotify吃掉他們的錢,笑死人⋯
https://mailchi.mp/manny-li.com/063-15936861?e=7149392ccf&fbclid=IwAR3LV5lHy1TAO13rJTDJj58SW3GhuVSUU0qylnvAGdzkW7krRxLmrGfZO1E
Amazon 發揮了其零售商的優勢:算數字,他們精算出將近九成的消費者一年只在 Amazon 上花 45 美元買實體專輯或數位單曲,只有一成多的人是重度音樂消費者。然而,市場上絕大多數的公司都在主打一年 120 美元聽到飽,這明顯不符合現實。
呵⋯Amazon的計算與我的猜測差不多⋯
換個方向看就是,音響生意頂多只佔人口中的一成
Amazon 選擇了與 Spotify 等其他業者截然不同的方向:服務將近九成的休閒音樂消費者,而非一成的重度音樂消費者,並將這項服務包進 Amazon Prime 裡頭。為了控制授權成本,Amazon Music 只收錄 200 萬首歌,遠小於其他競爭對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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