娛樂應該是個幕前幕後都要高高興興、快快樂樂的行業,曾幾何時我們的環境竟然會讓表演者擔心受怕到這個地步,我想這是值得媒體、觀眾和所有幕前幕後的從業人員重新思考的問題。當年讀陳之蕃的書,提到當年在劍橋時,某天見到Charles王子,正想開口對友人提,友人卻立刻要他低調別打擾...
倘若你在某處吃飯、喝茶、聊天、散步,見到江蕙也是,你會?
有些人會如同陳之蕃的友人,別打擾她,
有些人會立刻衝上去要簽名,
你想,江蕙比較喜歡那種?
如果你是沒名的(紅)歌星(豬頭皮的歌詞),應該巴不得人人見到你都要簽名吧?
是嗎?
也不是每個人都如此,伍佰當年剛走紅時就很受不了。
總覺得台灣是個狗型社會,不尊重他人的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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