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有這麼一段故事,大多數人耳聞的Linux是個仿UNIX的電腦作業系統,UNIX由AT&T的貝爾實驗室發展出來,如今其衍生後代非常普及(例如Apple的iOS),UNIX已經幾乎成了作業系統標準;
當年UNIX這東西只有研究人員在用,例如計算物理、機械、化學等等的用途,
那時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修改了一些UNIX內容,弄出的版本稱之為BSD UNIX(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Berkeley_Software_Distribution ),有不少衍生的UNIX都是以此為基礎(iOS就是);
BSD UNIX有些source code來自AT&T,因此要用BSD UNIX以及其衍生OS都得向AT&T買一套UNIX,但擺著,不用,
為此後來才會有個Free BSD,徹底整個source code都另外寫,這就不欠AT&T啥東西了。
現在的音樂流通和這個類似吧?
但是更慘,
常常是二人私下互相copy手上的音樂,沒去向出版者買一張唱片來擺在架上。
大江東去啦~時不爾予啦~時也命也運也,非爾之不能也~
出版者何不讓大家方便點?就直接賣個授權證明就好?
那大家互相copy音樂時想付費也方便得多吧?也比較不會心虛吧?不知道匯數百張CD進硬碟很累很耗時嗎?
西諺說的好:抓不到的林中群鳥,不如抓在手上的一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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