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stars.udn.com/star/story/10092/3341334
2014年,整個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的預算是39億美金(約新台幣1200億元),同年台灣文化部的年預算是新台幣161億元。流行文化本質上是個產業,扶植只能用在初期,小苗要長成樹必須自行營利。
但這樣的資源還遠遠不夠。為了籌措推動文化專案的經費,韓國政府透過投資基金以挹注文化產業。
這筆基金規模高達10億美金(約新台幣310億元),由韓國創投公司(Korean Ventu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, KVIC)代操,資金約20%-30%來自政府,其餘則由投資銀行和私人公司如唱片公司提供。
不像台灣以「補助」為名,韓國政府很明確地以「營利」為目標,就是要創造高度利潤,全部基金指定用於電影、動畫、音樂、戲劇等流行文化產業,完全不包含博物館、歌劇、芭蕾等「藝術領域」(藝術類產業是另一個獨立部門在運作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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