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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Landy 準備成立台灣魔岩唱片公司,創業作就是伍佰,而且要做伍佰的現場演出,因為那是新的音樂文化。
他們在1995年5月19日的Live-A-Go-Go,伍佰 and China Blue錄下極為精采的現場演出,之後發行專輯「枉費青春」。
但魔岩只有極低的企宣預算,只能放棄傳統媒體宣傳,改舉辦全國十場巡迴演唱,剩下的錢就給地下電台,並且去論述live作為一種聆聽音樂的新方式,把伍佰形容為「King of Live」。結果是,伍佰演唱會場場爆滿,專輯雖然一開始沒有大賣,但每個月穩定賣出十幾萬張,到年底破八十萬,次年破百萬。
伍佰成為台灣第一個真正的搖滾明星,並且是從新音樂運動中一步步走出來的革命者。
胡又天: 獨立音樂其實也總須依託在體制以外的機制,如學生間的校園文化,方能興盛。為什麼「樂團時代」該從五月天而不是先行者伍佰算起,除了伍佰那時網路尚未發達、主流樂壇尚在高峰期等外因,我想還有一個內因,就是:伍佰出道時已在成人世界,他的作品是成年人的歌曲,儘管還年輕,但是已出社會,如此在台語歌的浪子傳統上添一新章,五月天則是青春期的。學生能喜愛伍佰的歌,但很難效仿他;對五月天則能輕易與之共鳴、共振,所以學生這一群體在五月天紅起來後發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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