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digitalmusicnews.com/2016/02/10/if-a-store-is-selling-music-why-does-it-have-to-pay-to-play-music/
這篇提到英國正在討論這題目,立論基礎是,唱片行放音樂是為了賣音樂。
哪,音響業者呢?顯然這就不完全成立了,
音響業者放音樂是為為了賣音響,音響業者並不是為了賣那音樂而放那音樂。
要怎麼解決這狀況?
最簡單的當然是,買我的音響,就附贈我放的展示音樂,當然,有版權喔~例如說實體CD。
以台灣的音響業者的經驗,很多人其實是因為買了音響才聽更多的音樂,
音響業也該是個賣音樂的行業,而也有不少音樂業者是走這個通路為主。
但最主要的音樂業者並沒針對這市場提出些現成的套裝選集。
噢,順便再提,請別偷竊音樂人的心血,不只沒品,而且違法。
很難理解為何會有一票人公開討論這種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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