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youtu.be/ptgH9FmbGVs
對多數人而言,有音樂就好,他們才不會如同Steve Jobs說,想擁有音樂;
對啊,人人愛音樂,只是聽了很高興,稱不上愛聽;
要到愛聽的程度,才會刻意去找音樂,常常在找音樂,喜愛的音樂人出作品就去買;
多數人只需要Spotify這種等級,愛聽的人才會需要iTunes這種等級,更在意的人就需要Pono這種等級。
Apple現在想跨到群眾數量比較大,但單人收益也比較低的iTunes,沒啥不可,也沒啥不對,做起來也很快;
會賠錢嗎?
反正server都現成的,流量成長才會追加,賠不了啥錢;
若成呢?每個月收一些小錢也不錯。
那,Apple是否比Spotify佔便宜?
那當然,單是硬體顧客就有數億人,這些人若是沒用Spotify,那就直接切入了。
若有用呢?就得比感受與音樂囉~
前者Spotify也做的不差,後者就看二家怎麼與音樂人/唱片公司談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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